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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车不留是“绝版公车私用”
http://www.sdgwy.org       2011-10-10      来源:山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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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媒体报道称湖北随州下辖的广水市五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市政府追回调任官员被带走的公车,并追究当事官员责任。10月8日晚,随州市称当地确实存在调任官员带走公车的情况,将予以问责。


    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3年,随州下辖的广水市调离干部带走公车15辆;2003年至2009年,带走公车13辆,其中退回5辆。2009年9月,广水市启动调出干部带走公车的清理工作,至当年底共清退8辆,其中,退回5辆,3辆支付了购车费用。目前,还有15辆公车没有退回。这还仅仅只是一个“点”上的情况。


    人走了,车不留。车是地方财政埋单的,挪窝了,自然不能把占过的茅坑都带走。难得的是马国庆等五名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有强烈的公共利益意识,2009年底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广水市政府追回被带走的公车,并追究当事官员责任。令人尴尬的是,两年过去,没有一个人被追责;更吊诡的是,随着当地党政领导换届,旧的没追回,又一批新的公车被这些高升的官员带走。


    官员高升了,公车与之“私奔”,你非要揭穿其不伦的本质,这是一件很危险地事情:一是权限不足以“问责”,下问上,无异于蚍蜉撼大树;二是在权力构架中,以后还有找其说话的一天,车要回来了,“情分”也就交恶了,以后办事的沉没成本也许不会小于这辆车。归于现实,就是广水官员很为难:“官员离开后基本上都被提拔到更高的职务,县级市广水没法找他追车。”譬如调到随州的原广水市纪委书记邓凯很“纳闷”,“如果找我要我不还,那是我耍无赖,关键是根本没人找我要过车。”管公车的,竟然不知道“人走车留”的道理,非等着人家来“要”,公车治理之难可见一斑。


    9月23日,全国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透露:今年全国党政机关共发现违规公务用车17.26万辆,这个数据再次将公车改革推向了风口浪尖。要突破困局,唯一的办法还是要靠全民监督、罪罚相当,以扎实有效的制度改革为之刮骨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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