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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山东枣庄科级公务员说公车改革是“喜讯”
http://www.sdgwy.org       2014-07-29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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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一次自上而下的公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按照要求,山东党政机关“车改”将在2015年底前完成。本次“车改”的改革思路可用“取消”、“补贴”和“拍卖”这三个关键词来诠释。“取消”是指,全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补贴”则具体表现为: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并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拍卖”则针对所有取消的车辆,即需要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并进行公开拍卖,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其中有一条值得注意,“车改”方案中明确规定,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 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此次“车改”对于一直开私家车上班的枣庄科级公务员李明(化名)来说是一个“喜讯”。“有了国家统一的补贴等于每月多发500元。因为平时申请使用单位公车很难,大多都是开私家车去办公。”。李明的家离上班地点大概有15公里,每天来回大约需要一个小时。而如果上班时间外出办公需要用车,得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申请下来的概率大概只有20%。即使申请下来,有时也等不及用,因为有的公车外出公干,根本无法及时赶回单位。

  李明向记者坦言,如果“车改”实行后,单位“一把手”可以从保留公务用车和发放补贴中二选一的话,“一把手”肯定会选择领取补贴,因为“车改”中还有一项规定,即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这意味这些车辆还可以继续保留在单位,而这些车辆的“第一使用权”肯定属于部门“一把手”。

  在采访过程中,多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告诉记者,“车改”的初衷是好的,意在取消“特权”,但应区别对待,应实事求是地调查清楚公车在不同级别、不同岗位领导干部中使用的频率,从而点对点的确定公车补贴的等级。另外,应划清不同类型公车的使用权限以及使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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