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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务员考试
枣庄市公安局招聘辅警80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9-09-24      来源:枣庄人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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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公安局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8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9:00—10月7日16: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更多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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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9月24日—10月7日)


  枣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公安局联合枣庄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9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3、具有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


  4、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19年7月30日前具有),退役军人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毕业生不受户籍地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共计招聘辅警80名,具体职位及计划如下:

 

招聘

职位

职位

名称

招聘

计划

学历专业

要求

资格条件

文职A岗位

交巡警支队和高速交警支队辅警

14

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优先

男性10人、女性4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文职B岗位

交巡警支队辅警

2

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及相关专业

男性,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勤务A岗位

高速交警支队辅警

14(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6人)

高中以上学历

男性,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勤务B岗位

交巡警支队辅警

20

大专以上学历

男性,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持有2年以上C1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且不得有在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以上责任和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有满分记录的情形,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勤务C岗位

特警支队辅警

20

高中以上学历

男性,退役军人,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有狙击、工兵、突击、散打、通信、排爆、无人机操控专业特长的笔试成绩加5分。

勤务D岗位

特警支队辅警

10

高中以上学历

男性,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有散打、通信、无人机操控专业特长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10月7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10月8日16:00。


  报名网址:枣庄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zaozhuang.gov.cn/)、枣庄人才热线(www.zzrc114.com)、微信公众号“枣庄公安”“枣庄交警”“枣庄人力资源”。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待审核期满,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


  1、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地点: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承诺书。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信用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退出现役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8)各项专业技能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0日 09:00—10月12日 16:00


  打印时间:2019 年10月10日10:00—10月13日07:0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体能测评考务费每人4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结束后,对体能达标的应聘人数少于聘用计划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的成绩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成绩并列的,再按10米×4往返跑成绩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五、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与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配发服装,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不低于203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庄市公安局、枣庄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


  枣庄市公安局:0632--3658528、0632--3658525


  枣庄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0632--3325233、0632--3081679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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