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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
关于做好日照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http://www.sdgwy.org       2010-06-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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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日照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日照经济开发区工委群工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团区(县)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26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2010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日政发[200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范围及条件

招募计划:2010年全市共计划招募113名高校毕业生,其中支教31名,支农46名,支医36名。主要安排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支医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

招募范围: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专业上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为重点,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原则。

招募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办法

(一)报名。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6月3日。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经注册为“信息网”正式用户后(已注册的仍使用原帐号)进行报名。省外普通高校师范类、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凡网上报名且经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初审通过的毕业生,须于6月4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有关资料、证件到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日照市威海路155号,日照市人才市场大厅内)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考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毕业生须提供“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到山东高校毕业生信息网上下载 )、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或传真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等资料、证件,特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到现场审核及现场审核未提供上述资料、证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及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笔试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下午2:00-4:00。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募职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分数相同,按照如下顺序优先录用:第一优先录用特困生,第二优先录用研究生,第三优先录用回生源地毕业生。考核主要考察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报考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

(四)体检。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医院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进行体检。

(五)确定人选。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6月24日-30日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

三、培训上岗

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培训结束后,于7月底前全部上岗。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四、服务管理

(一)提高日常管理和服务期满考核水平。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制度,采取动态督查、定期总结等多种形式,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县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积极提供业务培训,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对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提出申请,报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要部署好服务期满大学生的考核工作。期满考核的工作程序可参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加盖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印章,作为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凭证及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各区县要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问题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考虑,认真贯彻《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和《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日人发[2009]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期满人员就业创业服务。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设“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业绿色通道窗口,为服务期满大学生提供公共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已经出台的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渠道的畅通。

各区县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的规定执行。

(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省、市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落实专人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全面、及时地采集、上报、更新“三支一扶”大学生基本信息、岗位分配、日常考核、奖惩情况、补贴发放、期满就业等信息。要加强系统管理,系统登录密码要专人管理,防止虚假信息上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安全性。

五、经费保障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设立补助专项经费,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补助。到区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市财政按每人每月600元给予补贴,其中到财政困难县莒县、五莲县服务的,省财政再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承担。各区县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财政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信息上报、经费管理、补贴发放等各环节工作,切实管好用好这笔经费。既要落实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保所有项目人员享受同等经费保障,又要把握好各工作环节的衔接,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二)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以提高其保障水平。各项保险费的缴纳办法和数额,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培训、考试等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各区县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渠道,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在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补助下达前,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工作、生活补贴按期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现象。

  六、宣传评估

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实施成效。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在2010年开展评优表彰活动,对在基层一线扎实工作、业绩优秀的大学生予以奖励。各区县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和先进事迹,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为“三支一扶”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0年是“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第五年。各区县要就项目实施以来的情况开展全面调研评估,总结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深入论证继续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并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七、组织领导

2010年,我市就业矛盾依然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任务十分繁重。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作用,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好市政府2010年“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团委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周密实施,狠抓政策落实,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到基层就业,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日照市威海路155号日照市人才市场大厅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785173

传 真:(0633)8788197

E –mail:rzszyfbgs@163.com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农业局

  日照市卫生局

   共青团日照市委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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