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8月29日至8月31日。山东政法干警考试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8月30日9:00—9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8月30日9:00—9月2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21日9:00—9月25日9:30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
二、笔试
9月24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5日 9:00-11:30 文化综合或民法学
笔试地点在济南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考生复习教材可结合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专用教材。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考职位招录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省司法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省司法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监狱戒毒机关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排名,根据体能测评结果,分招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拟录取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取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审批、入学及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培养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