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儿子跨省当公务员 父母留言问可否调回获回应
http://www.sdgwy.org 2014-08-13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一名安徽网友给宿州市委书记留言,咨询公务员调动问题。网友称,他儿子在四川上学,2013年毕业时考取四川省委选调生,“因为我们夫妻身体不好,请问我儿子可以跨省调回老家工作吗?”
对此,中共宿州市委督查室答复称,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故根据规定,该网友的儿子2013年毕业后考取四川省选调生,目前如果试用期未满,则不能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回复介绍,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公务员跨省调动,需根据相关程序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详细】
网友留言:公务员跨省调动
留言时间:2014-07-31 17:23
尊敬的省委书记省长你们好:我是安徽泗县人,儿子几年前在四川上大学,2013年毕业考取四川省委选调生,现在四川某县纪委工作,因为我们夫妻身体不好,请问我儿子可以跨省调回老家工作吗?
回复单位:中共宿州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8-11 10:10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1、《国家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根据此条规定,公务员跨省调动,需根据相关程序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2、《国家公务员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根据此条规定,您儿子2013年毕业后考取四川省选调生,目前如果试用期未满,则不能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泗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室的电话(0557——7018881)咨询,也可以当面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