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请登陆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德州人才网,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查询成绩)。根据《201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于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的,按政策规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经研究确定公共管理类岗位合格分数线为35分,公安类岗位合格分数线为50分,卫生医师类岗位合格分数线为28分、卫生护理类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师类岗位合格分数线为38分(其中报考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合格分数线为3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A、B、C专业考试类别的岗位分别按照计划招聘人数2-5倍的比例(具体比例以招聘简章规定为准),确定进入专业考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专业考试。各类专业考试事项以发布的专业考试方案为准,B、C、D类专业考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发布。A类专业考试方案(通用能力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专业考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在8月8日至10日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科(处)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7月18日之前取得);(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生源证明(2009、2010、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交);(原件)
5、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报考的要提交县以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须在2011年7月18日之前取得)。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项以所报考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技能测试方案》为准。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时还应注意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考生高度负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把关,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须在8月11日--13日前将所属事业单位参加专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收集齐全连同资格审查综合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拟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 2687129、2687677
监督电话: 2687805
(各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请参见招聘简章岗位表)
附件:
1、公共管理类岗位进入专业考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件1).xls
2、公安类岗位进入专业考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件2).xls
3、教师类岗位进入专业考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件3).xls
4、卫生医师类岗位进入专业考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件4).xls
5、卫生护理类岗位进入专业考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件5).xls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