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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烟台发“史上最严酒驾新政” 公务员醉驾将开除公职
http://www.sdgwy.org       2011-04-22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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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自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将被拘役,取代以往的拘留。更严重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者会被终生禁驾,被网友称作“史上最严酒驾新政”。


    回顾:7179名酒司机被一次记满12分


    2010年4月1日零时起,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此次修改后,酒后驾驶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一次记满12分,达到了与醉酒驾驶同样记满分的力度,并且酒司机一律要进学习班,重新学习道路安全交通法。

    当天凌晨时分,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凌晨3点,市民王某酒后驾驶富康轿车,在幸福路与芝罘屯路交叉路口被交警查处。经检测,王某的酒精含量为2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按照新规,王某成为烟台酒后驾驶被记满12分的第一人。

    几天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整治道路交通环境“风暴”行动,其中将严查酒驾作为重中之重,几乎每天中午和夜晚都有集中查车行动,大量酒驾司机在风暴行动中落网。3个月的时间里,全市共查处酒后驾车2071起,醉酒驾驶137起。

    截止今年4月1日,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刚刚统计的数据,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一年来,全市共有7179名酒司机因为酒后驾驶被一次性记满12分,重新回炉学习。


    新政:5月1日起,醉驾将属犯罪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国进告诉记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将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增设‘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八)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醉驾者将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李利科长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新规定解释说:“对于醉驾者,由暂扣驾驶证改为吊销驾驶证,并且禁驾5年,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考证,10年期满重新考证后,也永远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修正案草案还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行政处罚力度,规定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对酒后驾车者,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酒驾,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增加拘留15日的处罚,罚款从以前的500元提高至5000元,将暂扣驾驶证改为吊销驾驶证,并且禁驾5年,即5年内不得重新考证。


    影响:公务员醉驾将开除公职


    酒驾新政实施后,将有哪些重要影响?李利科长对此解释说,5月1日起,“醉驾”正式定为刑事犯罪,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届时醉酒驾驶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长可处6个月拘役。“醉驾”入刑,醉酒司机就是犯罪,无疑会影响当事人一生。

    据李科长介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务员醉驾被判拘役,就面临被开除公职。

    《劳动法》第25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凡因醉驾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会被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醉驾者若为在校学生,那么他将永久失去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李科长严肃地说,再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代价都是相当巨大的。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应再抱着侥幸心理,不负责任地喝酒开车。否则,终会尝到自己酿造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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