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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指导
2012年公务员申论资料:《求是》精选(四十)
http://www.sdgwy.org       2011-11-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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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有效履行职能使命
(张瑞清)

 

  武警北京总队驻扎首都,地位特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事关广大官兵政治坚定和思想道德纯洁,事关部队稳定和高度集中统一,事关部队能否有效履行职能使命。近年来,武警北京总队始终坚持把听党指挥、铸牢警魂作为部队建设的根本,把“政治特别坚定”作为核心要求,把“保一致”作为第一位任务,确保部队政治坚定、忠诚可靠,圆满完成了奥运安保、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等一系列重大任务。

 

  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掌握工作主动权。当前,国际国内两个环境深刻变化,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深刻互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尖锐复杂。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一些官兵对涉腐等社会问题存在不少困惑和疑虑,文化领域庸俗、低俗、媚俗现象对部队官兵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部队官兵呈现出社会阅历多样、价值取向多元、现实思想多变的现状。武警北京总队长期处在拒腐防变第一线和对敌斗争前沿,广大官兵政治上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近年来,我们着重克服麻木不仁、见怪不怪的思想,教育引导官兵认清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严峻性,做到敏锐、冷静而不过激,积极、主动而不迟钝,任何时候都做到头脑特别清醒、行动特别坚决、工作特别有力,注重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着重克服情况复杂、无能为力的思想,教育引导官兵坚持用唯物辩证法看问题,既看到不利因素,更看到有利条件,遇有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重大事件,注意及时分析评估对官兵思想可能带来的影响,捕捉官兵思想变化的苗头,做到防于未萌、止于未发;着重克服宽容迁就、时紧时松的思想,始终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长期任务来抓,自觉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断线、标准不降低,尤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工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高标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大力培育核心价值观,抢占精神制高点。坚持把“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作为部队教育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我们认真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史军史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的阐释解读,重点围绕回答好“六个为什么”、划清“四个重大界限”等现实问题,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2009年以来,总队先后邀请外交学院、国防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专家教授围绕马列经典和时事热点作辅导报告,官兵反响强烈。2010年新兵一到部队,总队就组织领导机关巡回宣讲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较好地回答了新兵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认真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以经常性党团课教育为抓手,用国家改革发展成果、武警部队参与奥运、国庆安保和抢险救灾等生动教材,引导官兵坚定“四信”;我们认真抓好立身做人基本道理的教育,引导官兵校正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克服思想上出现的各种模糊认识,纠正行为偏差。我们结合总队实际,在部队开展“着眼建设现代化武警,践行‘四个特别’要求,深化培育核心价值观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抓试点引路、师团领导上大课辅导、基层干部破小题引导、政治部(处)主任建联系点督导,进一步打牢官兵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根基。

 

  着力提升文化格调,守牢思想主阵地。新形势下,随着各种文化思潮对部队的影响,官兵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多层次、多元性、多样化特点,丰富警营文化、用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养塑造官兵的工作重要而紧迫。近年来,我们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先进警营文化巩固和占领部队思想阵地。一是围绕扩大影响力,下功夫抓好警营文化环境建设,搞好图书阅览室、网络学习室、文化活动室建设,让英模肖像上灯箱,励志格言进橱窗,营造先进文化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文化的熏陶作用。二是围绕增强渗透力,下功夫丰富警营特色文化内容,充分利用首都文化资源优势,开掘健康有益、内容新颖、富有时代气息的文化活动载体,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官兵参观军史馆、荣誉室和地方高层次大型展览,使官兵在参观、学习和激励中升华思想境界。三是围绕提高吸引力,下功夫推进警营特色文化创新,充分发挥机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作用、军乐团专业团队的主创作用、基层文化活动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兵演兵”、读书演讲、歌咏比赛和文化服务下基层、到哨位活动。特别是要深入持续开展依托网络直播、覆盖面大、渗透力强的“欢歌笑语满警营”系列文化活动,升级扩容深受官兵喜爱的影视文化服务网站,用主流文化、先进文化铸牢精神支柱、陶冶官兵情操。

 

  切实强化法纪约束力,确保言行不失范。打牢官兵应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思想基础,既要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支撑,更要靠严格的政治纪律作保证。只有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才能真正做到保持一致不空喊,执行指示不走样,落实规定不变通。近年来,我们坚持政治纪律教育经常化,切实使广大官兵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作斗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党员经常化,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把干部、党员的言行规范在法规制度之中,确保党员干部思想不出轨、行为不逾矩、执行政治纪律不走样;坚持安全隐患排查经常化,加强网络信息的管控,严禁各种不良文化侵蚀警营、毒害官兵;坚持政治考核经常化,抓住新兵入伍、接收地方大学生、重要岗位人员调整、担负重大任务等时机,把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普遍考核与重点考核结合起来,确保部队纯洁可靠,有效履行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作者:武警北京市总队政治委员) 

 

 

让西藏文化遗产永久传承
(单霁翔)

 

  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西藏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成果广受瞩目,可移动文物保护成效显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保护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文物研究和展示利用充满生机。西藏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成就,使雪域高原的传统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并极大地促进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扎实有力

 

  开展文物调查,做到对文物资源状况心中有底。文物调查是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前提。1959年,文化部组织西藏文物调查小组,赴拉萨、山南、日喀则等地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文物调查。1979年,西藏自治区文管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管会共同组织对阿里古格王国遗址进行了首次专题性文物调查。1981年,西藏工业建筑勘测设计院组织专业人员对古格故城进行了测绘,并调查了札达、普兰两县的古代建筑。1984年至1992年,国家文物局布置协调陕西、湖南、四川等省文物部门和有关院校,配合西藏文物部门开展西藏全境文物普查,历时8年,基本掌握了西藏境内各类文物古迹和重要遗址的分布状况。2000年以来,对山南、林芝、藏北、日喀则、拉萨市等地作了重点复查与补查;2003年,对青藏铁路西藏段沿线开展了文物普查,并建立了相关资料库。2007年4月,西藏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截至2010年底,已完成田野调查阶段性工作,共调查登录各类文物点4200余处。

 

  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分级保护。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文物调查成果基础上,先后将不同文物点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加以妥善保护。目前,西藏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4处;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拉萨、日喀则和江孜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乃东县的昌珠镇和日喀则市的萨迦镇列入了国家历史文化名镇。西藏自治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依据文物保护法开展了“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工作。其中74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保护标志,259处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了记录档案,3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都有专(兼)职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大文物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布达拉宫等重点单位实施技防设施建设,建立了人防、技防手段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范机制。

 

  二、各类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

 

  中央投巨资对重点文物实施保护。西藏民主改革以来,党和国家及时将西藏文物保护项目作为国家加快西藏发展的重大项目予以实施,已累计安排资金近14亿元,对西藏的文物进行维修保护。其中在20世纪80年代到世纪末投入资金3亿多元,先后实施布达拉宫、大昭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昌珠寺、桑耶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夏鲁寺、古格王国遗址、托林寺等重要文物古迹的抢救性维修保护工程。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加快西藏发展63项工程中,安排资金9600万元新建西藏博物馆。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加快西藏发展117项工程中,安排资金3.8亿元实施布达拉宫、萨迦寺、罗布林卡维修保护工程,目前工程项目已顺利完成。2007年1月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西藏“十一五”项目规划180项工程中,安排资金5.7亿元实施大昭寺、扎什伦布寺等22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工程,目前部分项目已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同时,西藏自治区的各级地方财政也安排资金上亿元,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保护。在开展专项文物保护工程的同时,在实施青藏铁路建设工程、旁多水利枢纽工程等国家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都始终贯彻优先保护文物的原则。200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农牧民安居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了各项工程建设中的文物安全。

 

  博物馆和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成果显著。1999年建成开放的西藏博物馆,占地面积53959平方米,重要藏品达5万余件套。2000年后,西藏的博物馆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布达拉宫珍宝馆、拉萨朗子厦陈列馆相继建成开放,日喀则宗山博物馆、萨迦寺文物陈列室等已陆续开工建设。60年来,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基本摸清收藏文物的底数,登记了近100万件各类馆藏文物,其中近20万件已建立详细档案,确保了文物藏品的绝对安全。

 

  古籍文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强。西藏文博单位收藏有大量古籍文献。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将古籍文献作为重要文物加强保护管理。以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西藏博物馆为例,3个机构共收藏有4万余部古籍文献,其中34部已列入国家珍贵古籍目录。布达拉宫管理处目前已完成2万余部典籍的整理编目,对缺损册页进行了修补。西藏博物馆整理并出版了吐蕃三大古籍目录之一的《旁唐目录》等。罗布林卡管理处经过20余年的整理,于2001年完成了所藏全部古籍的登记工作,形成藏文古籍登记册17本。此外,国家对西藏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如大昭寺、萨迦寺等收藏的大量古籍文献都进行了妥善的保护和管理。

 

  西藏自治区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和传承人制度。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6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22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7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考古、科研和文物对外交流硕果累累

 

  西藏考古从无到有成绩显著。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队、我国民族学界在西藏那曲、定日、林芝、墨脱等地发现了一批可能属于石器时代的考古遗物、遗存。1961年,西藏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拉萨市彭波农场以东的坡麓地带,发现并清理了8座洞穴墓葬,从此揭开了西藏科学考古发掘工作的序幕。1977年至1979年,由西藏自治区文管会与四川大学考古专业联合进行了昌都卡若遗址发掘,这是西藏历史上第一次较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将西藏史前史提早到了距今5000—4000年前,在国内外考古学界、藏学界引起了热烈反响。此后,西藏自治区文管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四川大学等合作,发掘了拉萨曲贡遗址、山南昌果沟遗址、阿里高原石丘墓、托林寺迦萨大殿、阿里皮央·东嘎佛教石窟寺与佛寺遗址、萨迦北寺遗址等,不断有新的发现成果。

 

  科研成果出版力度不断加大。在文物考古工作深入广泛开展的基础上,西藏自治区文物部门与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紧密合作,利用文物考古资料进行科学研究,先后发表了调查报告、论文数百篇(部),组织编写出版了一批县级文物志,并出版了《昌都卡若》、《拉萨曲贡》、《古格故城》、《西藏岩画艺术》、《西藏佛教寺院壁画艺术》、《托林寺》、《西藏布达拉宫修缮工程报告》、《西藏阿里地区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报告》、《青藏铁路西藏段田野考古报告》等一批田野考古报告及学术研究成果。同时,还先后出版《布达拉宫》、《西藏唐卡》、《西藏文物精粹》、《西藏佛教寺院壁画艺术》、《西藏岩画艺术》、《中国古代建筑·布达拉宫》、《宝藏》、《西藏博物馆》、《西藏博物馆藏瓷器精品》、《西藏博物馆馆藏元明清玉器精品》画册。其中《西藏文物精粹》、《中国古代建筑·布达拉宫》等成为历届国内外书展的亮点。

 

  文物对外交流取得良好反响。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稳步推进国内文物展览交流,同时,着力加强国际文物展览交流。1987年4月,西藏自治区在法国巴黎举办首次“西藏珍宝——唐嘎文物展览”。之后,自治区文物部门先后赴日本、阿根廷、意大利、韩国、加拿大、比利时、美国、德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进行文物展览,特别是2003年至2005年在美国洛杉矶、旧金山、纽约、休斯敦等城市举办的“雪域藏珍——中国西藏文物展”,2006年在德国柏林和埃森举办的西藏文物展,以及2009年在日本东京等5个城市举办的中国西藏文物展览,在当地引起热烈反响,很好地展示了我国政府保护西藏传统文化取得的重大成就。

 

  四、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全国援助成为提升西藏文物保护水平的关键力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相关各省级党委、政府的援藏安排,国家文物局和全国各省级文物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西藏发展文物事业。国家文物局先后于1997年、2001年、2007年组织召开了全国文物系统援藏工作会议,动员全国文物系统在资金、设备、人才培养、专业技术等方面帮助和支持西藏文物事业的发展,各地落实3000余万元援助资金和相关设备。国家文物局协调安排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共5批援藏干部进藏工作;在布达拉宫一期维修工程、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等重大项目中,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故宫博物院,北京、河南、河北、陕西、浙江、四川等省市文物系统的勘察设计单位,分别承担了勘察设计任务。在西藏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卡若遗址和曲贡遗址等重大考古发掘、青藏铁路西藏段文物调查、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等重大文物考古调查工作中,四川、陕西、湖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都给予了大力援助。

 

  西藏文物法规体系基本形成。1959年6月,中共西藏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文物档案工作的决定》,同年7月,拉萨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保护文物的布告,这是西藏有史以来第一次由政府公布的有关文物保护的文告。1974年,西藏自治区文管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1980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的通告》。1985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决定》。199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文物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散文物的管理,自治区还先后发布了有关文物拍摄、文物市场、出口等管理规定和办法,加大了对西藏文物保护的力度。1990年,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颁布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6年7月和2007年进行了修订;1997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西藏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2月进行了修订;2003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西藏自治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以国家文物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法规体系。

 

  西藏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不断壮大。1959年6月,中共西藏工委成立文物古迹、文件档案管理委员会。1964年,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筹备组成立。1965年,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1995年,西藏自治区文管会改建为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统一领导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目前,全区所有7个地市,日喀则地区的萨迦、康马、吉隆、昂仁、拉孜县和日喀则市,阿里地区的所有县,都设立了文物局。自治区还设立了文物保护、学术研究、陈列展览等专门机构,如布达拉宫管理处、罗布林卡管理处、西藏博物馆、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自治区文物鉴定组等。现在全区文物保护管理、科研机构和人员队伍得到有力加强。

 

  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一大批重点寺庙的保护修复,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参与,对于正确宣传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达赖分裂主义集团散布的“西藏文化毁灭论”予以有力回击。同时,文化遗产保护也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仅“十一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中直接用于农民工工资的资金4058.8万元,用于购买使用传统材料的资金5791.2万元,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增加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收入。文化遗产资源对于西藏旅游业的带动作用更是十分显著。

 

  五、谱写中华民族特色文化遗产保护新篇章

 

  当前,我们要切实把西藏作为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地,不断探索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文化遗产保护发展道路。一是继续加大中央和全国各地对西藏文化遗产保护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援,围绕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和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有机结合的目标,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启动并积极稳妥地开展西藏“十二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和地市级博物馆建设,实现西藏文物保护、资源调查、考古发掘、博物馆建设、陈列展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二是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文化遗产作为稀奇资源的独特作用,依托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丰富多样的文化景观景点和文化产品,带动、促进西藏旅游业和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的积极力量;三是牢固树立文化遗产保护为了人民、文化遗产保护依靠人民、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切实构建和逐步完善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体制机制。特别是要增强当地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让民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推动西藏民生建设的积极力量;四是积极发挥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作用,立足西藏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充分履行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大力弘扬博大精深、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高扬爱国主义旗帜,不断夯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思想文化基础,共同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人类文明传承作出积极贡献。

 

 

如何引导文化消费
 (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近年来,我国文化消费发展很快,文化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现象、新情况。如何提供高质量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开拓文化消费市场,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消费需求,是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文化消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文化消费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是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人们总是在满足温饱或基本生活需求之后,才会考虑较高层次的文化需求。文化消费的水平又是衡量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积淀、社会文化氛围和国民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文化消费的价值指向则是观察人们精神面貌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晴雨表。比如,在当代中国,反映现实生活、展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化产品越来越受到欢迎,说明人们的社会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益认同。再比如,个别文化产品在如何看待中国革命史、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改革开放史等方面认识模糊,说明一部分人还没有树立正确科学的历史观。可见,文化消费是一面镜子,能够清晰地映照出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和状况。

 

  文化消费是提升人的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从一定意义上说,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过程,就是人的素质潜移默化的提高过程。文化消费数量多少、质量高低、能力强弱,是人与人、群体与群体、阶层与阶层相区别的特征之一,也是评价人的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生活节奏正在加快,要跟上时代步伐,适应社会发展,取得事业成功,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而良好素质的形成,一方面需要实践锻炼,另一方面,就要通过学习受教育。学习受教育的过程,正是文化消费的过程。当代人应加大学习和发展方面文化消费的力度,拓展知识,开发智力,提高能力,助推人生和事业成功,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文化消费是文化创新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文化消费作为人类消费的一种方式,与物质消费一样,受文化生产的制约,又对文化生产有着巨大的影响和不可忽视的反作用。人们消费某些文化产品,就会产生继续消费的愿望,还会产生对其他文化产品的消费联想。这样就为文化生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信息和动力,也为文化创新提供了精神文化条件。因此,文化生产者只有到社会生活的最基层,更好地了解生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努力提高创意水平、提升艺术境界,才能不断激发消费愿望,不断开发消费层面,不断扩大消费者队伍,形成文化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

 

  当前,人们的文化消费正从过去的内向、封闭,向开放、交流、互动演变,从过去的求同、求稳,向求新、求变、求时尚演进,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主流文化价值体现不够。崇高、牺牲、奉献、勇敢、诚实、守法等积极价值导向有被疏远的倾向,对精神世界和价值意义的追求有被消解的态势。一些人对明星大腕的人生经历、情感变化、家庭生活倾注较多兴趣,而对英雄模范和普通劳动者缺少关注,真正让人感动、给人启迪、引人深思、使人震撼的文化消费还不是太多。其次,精神文化含量不足。许多文化消费停留在快餐式、浏览式、游戏式、休闲式等浅层面上,缺乏思考、感悟、欣赏、理解、接受等较高层次的文化体验。再次,庸俗、低俗、媚俗的文化消费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人为满足感官刺激和低级趣味,自觉不自觉地消费那些低俗、粗糙、无聊的所谓文化产品;还有一些人热衷于消费那些带有伪科学、淫秽、色情等有害内容的产品,热衷于参与赌博、迷信等有害活动。面对多样多变的文化消费以及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引导。

 

  第一,引导人们提高文化消费层次和能力。文化消费具有不同的层次,需要统筹兼顾、合理引导。即使消费那些高雅经典的文化产品,如果缺乏引导,也会存在一些人理解不了、接受不了的问题;那些历史文化背景深厚、内容和形式复杂的文化产品,如果没有引导,也会影响一些人的消费、吸收;那些引进的国外文化产品,意识形态色彩浓厚,如果缺乏引导,人们就可能分不清其中的精华与糟粕,受到不良影响;那些低俗文化产品流入市场,如果缺乏引导,一些人就可能丧失警惕,受到腐蚀侵害;即使是优秀文化产品,如果缺乏引导,也会影响其积极作用的发挥。实践表明,文化消费具有随意性、不明确性、从众性、时尚性等特征,受周围文化环境和氛围的影响很大,人们的文化需求和实际的文化消费有时是矛盾的、错位的。面对纷繁多样的文化产品,有时不免眼花缭乱,难以取舍,在不自觉中盲目地消费自己并不满意的文化产品。随着我国文化产业日益壮大,传播手段日益丰富,对外文化交流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文化产品会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引导力度,帮助人们提高对各类文化产品的理解力、领悟力、辨别力、接受力,帮助人们选择更有价值和意义的文化产品,加强文化消费的计划性和选择性。

 

  第二,引导人们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理念。一些人把文化消费简单等同于休闲、找乐,这是片面的;少数人把文化消费看作是寻找感官刺激的途径,这更是有害的。要通过宣传引导,帮助人们树立有利于提高自我综合素质,有利于培养高雅情趣,有利于社会文明的文化消费理念。如“开卷有益”的理念、“终身学习”的理念、“读书益智”的理念、“知识就是力量”的理念等等,克服、摒弃那些不健康、不文明的消费心理和行为。

 

  第三,切实提高文化消费引导水平。文化消费引导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要提高引导的实效性,就应加强对大众文化消费的研究。认真了解分析各阶层、各群体、各种不同的消费心理和需求,研究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文化消费的发展态势和趋向,研究文化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根源,从而制定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对策措施。还要更好地发挥媒体在文化消费引导中的作用,通过影视作品及图书评介、艺术品鉴赏、文化艺术讲座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文化产品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价值意义、社会影响等,切实帮助人们提高文化消费能力和水平。

  (执笔:关连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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