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热点时评
山东公务员申论:应对“房闹”,不能只靠政府打击
http://www.sdgwy.org       2014-04-18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据媒体报道:由于房价下跌,温州的“房闹”现象越发突出,且有升级之态。4月15日,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联合发出《温州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房闹”倡议书》,表达了对“违反契约精神”的“房闹”现象进行抵制的坚决态度,并恳请当地政府干涉。

  “房闹”在很多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个别地方甚至“逢降必闹”,他们打着横幅、情绪激动地抗议开发商降价,要求退房赔钱,有的还摆上花圈、扛来煤气罐,打砸售楼部。作为曾经的“房奴”、或仍然是“房奴”的“房闹”,为何会百般阻挠房价下跌?房价下跌让他们感到吃了大亏应该是主因。正如一“房闹”所说:“辛苦了一辈子,买套房子不容易,一降价,就损失了好几十万,能不闹吗?”

  期望升值的房产大幅缩水,业主心理失衡可以理解,但就此去当“房闹”却显得颇不理智。正常的房价走势本应由市场来主导,房价有所下跌,可能正是市场主导的结果,在行业巨变和市场大调整中,开发商也拗不过市场,他们又何曾想降价?房价的涨涨跌跌,就像潮起潮落一样正常,业主在购房时就该有房价不可能只涨不跌的心理准备。

  面对房价下跌,业主应该秉承契约精神:交易自由,风险自负。就像房价涨了,业主不可能给开发商增付房款一样,房价跌了,开发商也不可能赔偿业主的损失,因为“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天下本没有“只能涨,不能跌;只能赚,不能赔”的好生意。

  “房闹”阻挠房价下跌的行为,于理不合,甚至有绑架房价调控之嫌,会阻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于此而言,温州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恳请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严厉打击愈演愈烈的“房闹”,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理由也算正当。

  但仅靠行政打击,就能消除“房闹”吗?“房闹”是表象,房价才是根本。政府最应该做的,是政策引导和司法疏导,尤其是要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不动摇,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使房价回归理性。消除了“只涨不跌”怪象,才能消除“房奴”的焦虑,也能消除“房闹”那种房产只能升值不能缩水的心理奢望。

  开发商则要诚信宣传、诚信售楼。前两天还在叫嚷着涨价,后两天又叫嚷着降价,这种短期内随意涨价随意降价的行为,很难说符合市场交易的公平正义。开发商如果因为利益驱使陷入诚信危机,无疑是自毁前程。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