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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高新区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290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2-03-04      来源:枣庄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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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关于公开招聘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枣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枣庄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区管委会同意,确定高新区公开招聘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29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6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30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提出安置申请。

(二)民主评议。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村(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区级审批。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会同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实人员信息,审核备案后反馈用人名单。

(五)协议签订。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

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街道组织新聘用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可根据岗位需要,开展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卫生防疫等专项知识学习,增强在岗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七)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街道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薪酬待遇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区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根据街道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监督管理

(一)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日常监管。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管理工作由所在街道负责,村(社区)参与具体使用管理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区管委会不定期对补贴申领、日常考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村(社区)督促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收回其乡村公益性岗位指标,纠正查处及清退违规在岗人员,责令退还相应款项,追究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四)退出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本公告由枣庄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2年3月3日

附件:枣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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