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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务员考试
2017年潍坊寒亭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7-10-10      来源: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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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寒亭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结合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发展需要,现将2017年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基本条件要求外,其中护理、助产岗位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没有特别注明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寒亭区妇幼保健院2017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2.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 10月18日止。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带齐相关资料到潍坊市寒亭区妇幼保健院三楼办公室(益新街598号,乘坐4路车到寒亭区妇幼保健院站下车)报名。


  (二)报名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寒亭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寒亭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报考的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亲笔签名,到现场报名。报名表中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现场报名时需带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各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其余两张背面写上姓名。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博士学历的人员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方式招聘。其他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5日


  2.笔试范围:医学类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寒亭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法,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总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如发现问题,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商调及工资关系转移等手续。


  七、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区卫计局全程监督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和(寒编办函〔2016〕1号文件精神,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进行备案管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寒亭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6-7270273 7285381


  附件1:寒亭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寒亭区妇幼保健院


  2017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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