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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务员考试
2020年青岛公务员考试(含本土人才)体检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0-09-10      来源:青岛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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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含本土人才)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0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0年青岛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青岛市各级机关职位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2020年青岛市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各区市相关职位体检工作由各区市党委组织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通知。


  法院系统(含区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含区市检察院)、司法系统、审计系统(含区市审计局)及其他市直机关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时间、地点,各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直机关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17日(周四)6:30


  地点: 青岛市干部学院一期(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号)院内,集体报到乘车。


  体检范围:报考市直机关职位人员


  四、体检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到指定地点集合。持非绿码的,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人员承担体检费用350元,请准备现金零钱。


  2、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集合时体检人员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本组引导员保管。体检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管理指挥。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该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请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曾有过手术史的考生,体检时需携带住院病案及病理报告复印件。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2.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集合或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2020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含本土人才)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各招录机关联系方式


  附件3: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青岛市公务员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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