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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务员考试
2017年临沂平邑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7-04-05      来源:平邑县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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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邑县2017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从事公共就业、扶贫开发、文化科技服务等辅助性的公益性服务。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 招聘条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服务管理员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平邑县现辖区内常住户籍或平邑县现辖区域内生源;


  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二) 招聘范围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


  5、持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的农村贫困人口。


  二、招聘岗位


  本次提供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共有4家单位,计划招聘11名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须从“山东公共招聘网”(www.ggzp.sdhrss.gov.cn)“临沂就业网”(www.lyrc.net)或“平邑县政府网”(www.pingy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以上证件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2)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劳动年龄范围内其他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3)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属特困毕业生或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由贷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还需镇(街道、开发区)扶贫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8:30至2017年4月 12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16号窗口现场报名。


  五、招聘程序


  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通过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4月20日到县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二楼16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讲解员岗位采用现场解说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讲解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服从调剂安排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聘用。


  (二)体检、考察、公示: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公共招聘网、临沂就业网、平邑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管理、待遇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是为了缓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动员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期间应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多形式实现就业。


  (一)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到期不再续签,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并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800元(人社部门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差额部分由聘用单位自行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平邑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15715391979   0539-4221979


  附件1:平邑县开发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点击下载)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


  附件1:平邑县开发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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