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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务员考试
2016年山东临沂市罗庄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6-06-15      来源: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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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庄区2016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工勤服务和劳动保障协理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残疾人;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及被征地农民;


  7.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


  (二)具有罗庄区常住户籍或罗庄区生源。


  (三)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须从“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lzrsj.gov.cn/)或“临沂就业网”(www.lyrc.net)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其中:


  1.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和其他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还需提供家庭成员未转移就业及家庭贫困证明;


  3.属单亲家庭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或户籍所在村、社区开具单亲家庭证明;


  4.属被征地农民的还需提供失地证明;


  5.属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临沂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审核认定表》等相关认定材料(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


  2.报名地点:罗庄区人力资源市场(龙潭路商业街76号)。


  3.笔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使用A类试卷,就业困难人员使用B类试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困难人员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用计划的3倍将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人选。


  就业困难人员如果因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用计划的3倍未安排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人选;应予录取的最后一人面试成绩并列的,并列成绩人员均确定为招聘人选。


  五、岗位管理和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从业期限为:除自首次上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800元,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8243051  8243052


  附件:


  1、罗庄区2016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职位计划表


  2、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3、临沂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4、关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说明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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