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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常规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通知(济宁)
http://www.sdgwy.org       2023-04-10      来源: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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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2023年度第二批选调生招录(常规)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的通知(济宁市)
 
  根据《山东省2023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规定,现将济宁市2023年度第二批选调生招录(常规)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别进行]。
 
  2、地点: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庄村东)。
 
  3、乘车路线:乘坐4路、85路、101路公交车可到。
 
  4、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章的《山东省2023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推荐报名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仅发生在本科院校学习期间的,须由原本科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其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因疫情影响未就业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名资格初审时审核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材料(3)、材料(4)、材料(6)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1份,资格复审后由济宁市委组织部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
 
  (1)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10:30拔尖选调生职位;
 
  (2)2023年4月12日下午14:30—17:30第二批常规选调考生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别进行。
 
  2、地点: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庄村东)。
 
  3、参加人员范围
 
  (1)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10:30拔尖选调考生;
 
  (2)2023年4月12日下午14:30—17:30通过资格复审的第二批常规选调考生。
 
  程序:
 
  拔尖选调考生选岗工作结合常规选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接续进行。考生按面试、考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面试、考察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第二批常规选调考生选岗工作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别进行。每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即**县本科生(男)职位、**县本科生(女)职位、**县研究生(男)职位、**县研究生(女)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填报该职位。填报志愿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导致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该职位最终选调计划;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因存在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人员,全市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计划超出3:1比例的,不增加选调计划,按职位需求人数由少到多的顺序,依次增加一名报考人数。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考生,可由其指定的被委托人持考生委托书(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规定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17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8553712011进行确认。济宁市委组织部对已确认考生不再进行信息回复,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确认或有其他情况的会及时与考生联系。
 
  联系电话:(0537)2967583;18553712011
 
  附件: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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