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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务员考试
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2-07-20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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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现将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一)时间安排
 
  集中审查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递补审查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2月8日之前取得);(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8)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2月8日为截止日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问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以及有关问题请咨询相关负责部门(单位)。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面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执行。
 
  五、其他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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