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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2387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2-03-21      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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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号),按照《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2〕2号)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年度计划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2387个,其中第二批开发1723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37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386个)。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济宁市兖州区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3月20日-22日,具体时间见各镇街公告。
 
  (二)报名地点:各镇街社区、村居及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济宁市兖州区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字、村(社区)盖章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村(社区)证明材料并由镇(街道)走访核查签字。
 
  (四)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五)审核公示。镇(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镇(街道)、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审批反馈。3月26日前,各镇(街道)将公示合格的人员名单上报区人社局。按照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区人社局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7-3413156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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