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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德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1-12-24      来源:德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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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广大德城籍优秀人才回归德城,助力德城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推动德城实现“两个高于”、持续“走在前列”提供充足干部人才保障,拟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德城区以外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含教育、卫生健康系统)。主要包括:

本人或配偶户籍、籍贯、出生地在德城,或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德城区常住户口,属德城区急需紧缺人才。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必须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必须已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其中2007年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编制。

3、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具体资格条件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镇街、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全日制大学学历报名的,毕业院校必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原“211”、“985”高校以及2021年全球排名TOP200高校;以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毕业院校可放宽至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

(2)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应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1)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2)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全日制大学学历报名的,毕业院校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以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本科阶段必须毕业于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其中,全日制学科教学专业的研究生,对本科阶段院校专业不作要求。本科至研究生阶段在校学习经历不间断、专业与本科相近。

(4)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不受学历条件限制,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卫生健康系统人员:

(1)必须现从事临床医疗、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全日制大学学历报名区属公立医院的,毕业院校必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原“211”、“985”高校以及2021年全球排名TOP200高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被辞退不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组织处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安排原则

(一)择优引进。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对拟回引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二)空缺引进。根据全区编制、职数空缺数量合理确定回引人才数量及岗位,严禁超编超职数进人。

(三)对等安置。回引人才按照现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同级对口引进到事业单位、区属中小学校、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跨系统调动。回引人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我区现行政策。

(四)任职回避。回引人才选择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三、引进程序

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能力测试及考察、体检、调动入职等程序实施。

(一)个人申请。申请回调人员根据公告要求,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相关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其中,科级干部及党群系统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区委组织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区人社局,教育系统向区教体局,卫生健康系统向区卫健局递交材料,包括《德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证明材料,干部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及纪委监委等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等。相关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项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能力测试及考察。根据报名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等相关单位,综合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面谈等方式,重点测试报名人员专业水平、应变能力、知识储备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组按规定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方式等信息,同时注意考察是否存在人事回避情形。

(四)体检。考察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五)办理手续。考察、体检合格的,经区委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动、任职手续。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动。回引人员在德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组织领导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措施,各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主动担当、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机构编制部门要将“人才回引计划”纳入用编进人计划予以保障,组织、人社、教体、卫健牵头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自觉服从安排。要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人才回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回引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取消回引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原工作单位。

关于本次“人才回引计划”的后续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echeng.gov.cn)有关通知公告内容。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城区委组织部、德城区委编办、德城区人社局、德城区教体局、德城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区委组织部 0534-2671829 dcqwzzbgbk@dz.shandong.cn

区人社局 0534-2671798 dcqrsjsgk@dz.shandong.cn

区教体局 0534-2100810 dcqjyjrsk@dz.shandong.cn

区卫健局 0534-2181693 weijijuzgk@dz.shandong.cn

附件1:德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德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德城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德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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