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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陵城区事业单位招聘64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1-04-21      来源: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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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德州陵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4人,报名时间为4月23日9:00--2021年4月27日16:00,笔试时间为5月22日,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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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陵城区生源、在德州市陵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或德州市陵城区户籍,户籍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落户)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市陵城区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德州市陵城区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5年以上德州市陵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以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的招聘岗位。


  具有德州市陵城区户籍(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落户)、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4月23日前核发)的残疾人,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不限学位的岗位除外)。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应当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德州市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应聘面向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岗位的除外;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index.html)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或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微信公众号(dzrsks)发送“事业单位”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后(2021年4月27日16:00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2: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rsjzxq@d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4-8327886进行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以及《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还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与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A类)。面试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8327886


  附件1、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doc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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