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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德州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7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9-07-08      来源:德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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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我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发展需要,2019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7月12日之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12日为截至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凡与医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公布的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7月29日9:00—8月2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7月16日16:00前,到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德城区新湖办事处北园小区6号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需携带《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dcqwsj@126.com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二代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住培证岗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开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交住培证)。


  2.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推荐表中需体现研究方向,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非应届毕业生提交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分综合类面试和卫生类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综合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2、卫生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德州市市立医院:0534—2638008


  德州联合医院:0534—2617811


  德州市肛肠医院:0534-2321422


  监督电话:0534—2181693


  附件1.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本).xls


  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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